房地產新聞 » 不動產一律成本列帳

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金管會針對IFRS會計新制的不動產列帳方式作出重大決議,金融、產業不動產將一律採成本列帳,保險業爭取的「除外條款」宣告落空。金融業者表示,金管會這項決定嚴重損及「公司權益」,將在本周四(6月2日)公聽會據理力爭。
金管會昨日舉行IFRS新制公聽會的會前會,會中決定,「所有產業」帳上不動產一律「成本列帳」,亦即包括銀行、保險業投資用不動產,未來也全數用成本列帳,不得將增值利益計入股東權益。

昨結論對金融業衝擊最大。其中壽險業者因投資不動產金額可觀,將直接受影響,一般預期,幾家大型壽險業者帳面2,000多億元不動產增值利益,可能而因歸零,無法計入淨值。

官員則表示,2013年國內上市櫃公司及金融業與IFRS直接接軌,帳上不動產全數用成本列帳,但增值部分,即依公允價值評價的結果,還是會揭露在「附註」,投資人一樣看得見各公司不動產增值的總金額。

金管會官員表示,已預期周四公聽會可能「砲火猛烈」,因此昨天舉行會前會沙盤推演,並定調結論是所有產業帳上不動產、固定資產一律以成本列帳,以「維持台灣資本市場長期穩健」。

官員強調,金管會上月也派員飛到倫敦,向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ISB)主席確認,台灣這項不動產以成本列帳的決定不違反IFRS準則,仍符合國際接軌原則。

據了解金管會目前立場是先「觀察幾年」,確定台灣不動產鑑價制度上軌道,公司不動產價值也不會波動過大,幾年後也許會改回用市價列帳。

官員進一步解釋,不動產以公允價值列帳需要一段適應期,最好先以附註方式揭露,等鑑價結果確定可靠、值得信賴,且國內不動產鑑價師可因應市場胃納時再接軌。

官員表示,IFRS的精神是初期用成本法,未來可以改用公允價格列帳,但若一開始就採公允價值,未來就不能再改為成本法,因此,金管會決定初期要用較嚴格的方式列帳,等觀察一段時間後,再考慮是否改用公允價值。
 
資料來源:http://house.chinatimes.com/content-indexNews-content.aspx?NewsID=23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