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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屆「住宅分析e把罩」資料庫應用有獎徵文比賽


項目

比賽辦法

一、緣 起

內政部營建署為推廣大眾對於住宅資訊之分析與應用,強化住宅資訊使用價值,提供住宅政策規劃建議,特辦理第二屆資料庫應用有獎徵文比賽,鼓勵運用營建署三大網站之資料庫,探討臺灣住宅市場之現況與趨勢,歡迎全國社會人士與各大專院校學生踴躍參加。

    二、網站名稱

住宅e化網 http://ehi.cpami.gov.tw

不動產價格e點通 http://etp.cpami.gov.tw

住宅資訊統計網 http://housing.cpami.gov.tw

三、參選資格

社會人士

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含碩、博士生)

四、獎勵辦法

社會人士組

第一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30,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二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20,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三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15,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佳 作數位,頒發獎狀乙張。

大專院校組

第一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25,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二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15,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第三名1位,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0元整暨獎狀乙張。

佳 作數位,頒發獎狀乙張。

報名大專院校組以第一作者具大專院校學生身份者為限,如投稿期間無繳交學生證影本,則由主辦單位逕行調整為報名「社會人士組」,且已繳交學生證影本且得獎者於領獎時須出具學生證正本。

五、活動時程

投稿期間:預計自民國10126日至531止。

審查期間:預計於6月進行初審並擇期召開複審審查會議

公布得獎者與頒獎期間:評選結果揭曉後,預計於7月公布得獎者名單並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六、徵選辦法

主題:住宅統計資訊應用

內容:文章內容必須應用「住宅e化網」、「不動產價格e點通」及「住宅資訊統計網」三網站住宅統計資訊,分析臺灣目前住宅發展現況,並提出對於住宅政策、市場或其他方面的具體建議。

作品規格:以標楷體、A4、12級字、單行間距、直式橫書方式製作,內容10頁以內(不含附錄),並包含下列內容:

  1. 文章題目。
  2. 摘要(500字以內)。
  3. 內文。
  4. 附錄︰參考文獻、應用三大網站內住宅資訊名稱表。

七、評審方式

w            初審:由本團隊先就文章是否符合作品規格,及是否應用「住宅e化網」、「不動產價格e點通」及「住宅資訊統計網」三網站住宅資訊,進行書面審查及篩選,符合規定之作品,則可選入為複審作品。

w            複審:邀集3位相關專家學者針對進入複審程序之作品進行評分後,按分數各列出前10名,並另召開評審會議決定正式名次。

八、評選項目

依創新表現、關聯性及架構等三方面進行評選。

  1. 創新表現 (30%)
  2. 與資料庫關聯性 (30%)
  3. 分析架構、邏輯及流暢度 (40%)

九、繳交資料

投稿繳交資料

  1. 報名表。
  2. 參賽作品。
  3. 著作者聲明及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掃描為PDF格式繳交,得獎者領獎時須出具正本)。
  4. 學生證影本(掃描為PDF格式繳交,大專院校組得獎者領獎時須出具正本)。(以社會人士身份報名者免繳)

繳件方式

e-mail方式,將資料寄至coro0601@mail.ippi.org.tw,即完成投稿手續。(投稿繳交資料請先壓縮全部檔案後寄送,檔案名稱設為第一作者姓名)

十、注意事項

  1. 得獎者領獎時須出具著作者聲明及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正本,大專院校組得獎者領獎時另須出具學生證正本。
  2.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作品,抄襲者文責自負。
  3. 同一篇作品投稿次數以一次為限,如有作品重複投稿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作者參賽與得獎資格。
  4. 得獎作品(前三名、佳作)之原稿著作財產權歸屬,依填寫附件著作財產權讓渡同意書中之規定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修改、重製、攝影、著作、各類型態媒體廣告宣傳、刊印、公開展示及商品化等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無償使用。
  5. 若作品中引用或擷取圖片、影像、文字等資源,請遵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之規定,並於引用處下方標明來源出處。
  6. 得獎者之獎金及獎品價值若為NT$1,000元(含1,000元)以上者,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並繳交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7.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NT$20,000(含20,000元)以上,得獎者須先繳交10%稅金,得獎者須依法將應納稅款繳交承辦單位後始得領取獎金,如得獎者未依規定繳納稅額,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者之得獎資格。
  8. 隱私權限聲明:參加本活動所填寫之所有資料,只限於本比賽通知、獎項寄送及相關宣傳活動之用。
  9. 得獎者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及記者會,如不克出席,需出具委託書請代領人代為領取。
  10. 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
  11. 本活動獎項以公告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12.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認同本辦法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辦法之權利,主、承辦單位並得另行補充及隨時公布於活動網頁。
  13. 本活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而更改相關內容及辦法,將以活動網頁公告為依據。

十一、主/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電話02-87712901。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電話(02)23672179許小姐(分機2101)、李小姐(分機2208),傳真(02)23628974。

十二、備註

徵文比賽相關事項及文件下載請見住宅e化網 http://ehi.cpa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