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為就有關本公會刻正研討之「提升不動產經紀業之服務品質」及內政部召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會議等之相關應行注意事項及進度說明,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茲就有關主旨服務報酬計收標準乙案,在本議題尚未定案前,懇請各公會協助告知轄下會員勿以個人或品牌名義向內政部建言,徜有任何意見敬請提供至全聯會,由全聯會彙整各方意見討論後,統一對外發言,避免引人誤解,而影響產業政策推動。
二、關於「提升不動產經紀業之服務品質」部分:
本會為提升不動產經紀業之服務品質與建立健全典章制度及遵循主管機關之相關規範,已積極與多位專家、學者分別於本(101)年1月11日、1月18日、2月14日、3月5日舉辦「提升不動產經紀業之服務品質」研討會議,預計將儘速完成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並擬將結論內政部與本經紀業參考。
三、關於「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會議部分:
本會於101年2月21日參加內政部召開之「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報酬計收標準」會議,議題內容有:
1.佣金收費比率:會中本會已堅持表達維持現有6%之佣金收費比率,並請主管機關尊重市場自由機制,會中並未形成結論另待下次進行討論。
2.提升服務品質:本會已於會中表達基本態度,拒絕相關不合理規範納入「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