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 轉知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載

主旨:有關<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經內政部於105年6月23日公告訂定發布,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如需公告規定,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gazette.nat.gov.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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