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不動產經紀業倫理規範第十四條增修條文

主  旨:檢送本會不動產經紀業倫理規範第十四條增修條文,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知悉。

說  明:

一、有鑑於經紀業從業人員無任何根據而擅自以不實資訊對外評論房屋市場,有不當炒作市場行情之虞。該行為不但易誤導市場成交行情,並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且傷害產業形象。爰此,本會已修正倫理規範,透由產業自律維護市場秩序及兼顧消費者權益。

 

二、因此業經109年9月30日本會第9屆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提案修正通過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第十四條條文,內容如附件1所示。

 

三、上開條文業經內政部109年10月12日台內地字1090055797號函准予備查,即日起正式施行。

 

檔案下載(109185函各會員公會(增修倫理規範第14條).pdf)

檔案下載(109185函附件1-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修正對照表.pdf)

檔案下載(109185函附件2-不動產仲介經紀業倫理規範.pdf)